2016-11-08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重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塘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以津发改固[2014]80进行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补足和业主自筹。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塘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塘河古镇
2.3工程规模及内容:路面整治、新建公厕、污水改造、新建步道、照明电气等,详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工程建设投资约为331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且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少1个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3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